丈夫是美国籍,我们刚刚办完婚姻登记,现在我打算申请绿卡。
我的丈夫也是最近才拿到的美国国籍,那我在递交材料的时候还需要递交丈夫的护照复印件吗?因为还没有拿到护照,可以用他的公民纸代替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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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得美国国籍之后邀请配偶办理移民时,邀请者一定要证明自己的美国公民身份。证明文件包括美国护照、公民纸(Certificate of Citizenship)或者归化入籍证书(Certificate of Naturalization)。如果还没有拿到护照,提供Certificate of Naturalization复印件也是可以证明美国公民身份的。
I-130申请材料(美籍公民配偶需提交的移民申请材料)
- Form I-130 (美籍公民填写, http://www.uscis.gov/i-130)
- Form G-325A (美籍公民与配偶各填写一份, http://www.uscis.gov/g-325a)
- 美籍公民的美国出生证明复印件(如果不是在美国出生 – 规划入籍证书复印件)
- 婚姻关系证明(英文翻译件&公证) or marriage certificate复印件
- 护照规格照片 (5X5, 美籍公民与配偶各一张)
- 配偶护照复印件
- 配偶户籍证明、出生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、婚姻关系证明(英文翻译件&公证)
- 两人合照或结婚照、请帖等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
- Affidavit (由2名可以证明二人关系的人士填写并签名)
- 申请费$420 (准备check or money oerder)